河北省种子管理条例/第五章 种子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开展品种安全性评价,可以委托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