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品种审定、撤销审定、引种备案、生产经营许可、监督管理、案件查处等信息。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