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移植、砍伐树木的,责令停止侵害,并处每株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