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监察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