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绿化规划,制定和实施城镇绿化建设方案,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城镇绿化规划的落实,并接受公众监督。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