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第四十条已废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可以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