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公园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公园建设、管理和保护。

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