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除老、幼、病、残等专用非机动车,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公园的作业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公园。

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