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按占用土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