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城市公园条例/第四章 安全和应急避险第三十三条有效建(构)筑物以及城市公园内游乐设施、器材等各类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游乐设施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须知,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并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保持完好、安全。水上经营性游乐项目应当由经营者配备救生设施和人员。公园内游乐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和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管理,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8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