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二十条有效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和单位档案机构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列出销毁清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销毁。禁止擅自销毁档案。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