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市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本专业档案管理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应当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