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义务,对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行为有检举、控告的权利,对经核查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者以奖励。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