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自然保护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使用自然保护区内的土地以及滩涂,对自然保护区内的天然湿地、人工湿地不得破坏、侵占和改变使用性质。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