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湖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投入和补偿机制,依法用于湖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污染防治、产业扶持等环境资源保护。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