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和苍溪县、剑阁县、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