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依法管理的原则,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

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