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校内建筑因安全问题或学校发展需要拆除在原址重建,不超过原有高度或者超过原有高度但不影响周边采光、日照的,应当予以审批。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