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制定行业优质服务标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用事业以及金融、邮政、通信、医院、交通、宾馆、商业零售等窗口服务行业应当制定优质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提高效率,提升质量,创建文明服务品牌。

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