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消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提供虚假火灾情况或者阻挠调查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