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市人民政府接受返还或者补助款项后,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