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规定/第四章 计划和预算部分调整的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七条有效主任会议可以就调整方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正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正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正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决定将修正案提交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的,应当先表决修正案,再就关于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