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规定/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九条有效预算年度终结后,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本级决算草案应当列至项级决算科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