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修改驾驶员利用营运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吊销其准驾证。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