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三十六条有效海龙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海龙屯保护管理规划,合理设置旅游设施、服务网点,规范旅游经营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