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条例、法规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规定的,应当于条例、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规定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