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三条已修改有关委员会可以组织对条例、法规或者条例、法规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2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