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和支持第十七条有效鼓励单位在招考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人员、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等先进人物。地方法规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