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立法条例/第四章 法规解释第四十五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其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由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法规解释,同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3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