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规划和计划第十三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有关部门按时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并做好统筹协调和调研论证工作。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