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征收、征用、占用林地作为建设用地的,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超过批准的数量征收、征用、占用林地的,多征、多占的林地以非法占用林地论处。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