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十八条有效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禁止设立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已经依法设立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依法搬迁或者关闭,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违法设立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依法组织拆除。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