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视其情节加收最高不超过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五倍的票款。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