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轨道交通地面线路、高架线路桥下空间、车辆段和停车场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道路、铁路等通行需要除外。

高架线路桥下空间不得非法占用。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