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区与设施保护第三十五条已修改重点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与轨道交通工程无关的建设活动,经规划批准的市政工程除外。重点保护区内工程的施工方案由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安全防护方案由作业单位会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制定。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