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突发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产权单位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且同时通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城市道路挖掘手续。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