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小学校校园校舍管理条例/第二章 校园校舍建设第五条有效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将校园校舍建设纳入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域内的学校布局规划。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