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城市用水应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平。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