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工业生产用水中的冷却水必须循环使用,工艺洗涤水应采取一水多用、废水回收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降低水耗,提高重复利用率。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