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查处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违法建设治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将违法建设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