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证条例/第四章 公证效力第四十一条有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约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约定,但该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