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商务行政部门应当对境外就业经营资格企业加强监管,会同省内相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从事境外就业的中介机构,为合法到境外求职就业人员提供岗位信息、协助办理出入境手续、协助办理与境外就业相关公证、认证和其他事项服务等。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4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