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六章 部门预算的审查和监督第五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由各部门在批复后的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重点说明机关运行经费、重点支出的安排使用和绩效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一年决算数相比增减变化情况等。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2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