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四十条有效经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决算,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有关决算的决议,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决算的决定、命令,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2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