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经全体会议表决,作出批准本级决算的决议。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2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