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对配套设施不齐全的老旧小区和单体楼、弃管楼,逐步进行规范性改造,并就近整合,纳入专业化物业管理。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