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帮助和服务。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