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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有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扩大生产经营和服务的规模,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可以依法自愿设立或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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