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