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章 公路规划第十七条有效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